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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

(2022-11-10 10:30:34)
标签:

工程律师

建设工程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建设工程律师

天津建筑工程律师

分类: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李永刚、李洋

 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具体内容如下: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维修和赔偿义务的保险。

 缺陷保险承保范围为:阳台、雨篷、挑檐、空调板等悬挑构件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等保温和防水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破损或故障等其他工程。这三类工程的保险期限分别为10年、5年、2年。

 保险可采用单一承保模式或共保模式。按照自愿原则。业主在缺陷保险期内或保险期届满后交房且在收房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想要了解更多工程法律资讯,请关注我们。

        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建设工程项目天津律师服务网www.gongchengtj.com/       

        作者电话:李永刚律师:18522638812;李洋律师:18502203112想要了解更多工程法律资讯,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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