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李永刚、李洋
天津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支持新市民合理购房需求。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
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居民家庭将自有的1套住房通过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筹集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后,将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再购买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
完善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落实国家房贷利率优惠政策。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优化新增供地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比例,实施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完善金融政策,加大税收支持。
想要了解更多工程法律资讯,请关注我们。
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建设工程项目天津律师服务网www.gongchengtj.com/”
作者电话:李永刚律师:18522638812;李洋律师:18502203112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