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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

(2022-09-16 09:19:19)
标签:

工程律师

建设工程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建设工程律师

天津建筑工程律师

分类: 建筑工程律师
---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李永刚、李洋

 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推动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质量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明确,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业主参与、专业保障”的原则,在新开工建设的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其他尚未竣工交付的住宅工程可参照实施。

 《通知》称,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所售住宅质量负首要责任,对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承担策划组织、闭环整改和安全保障责任,施工、监理和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积极予以配合。“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分户验收、业主查验等环节。鼓励各地各企业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拓展载体、提高成效,认真总结推广好做法、好案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将“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打造成为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的典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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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建设工程项目天津律师服务网www.gongchengtj.com/       

        作者电话:李永刚律师:18522638812;李洋律师:185022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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