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伟律师的“三个狠”
我对自己有三个狠:
1. 时间管控狠:由于律师浩如烟海,我必须充分的碎片化利用时间,这就需要“折磨自己”,也就是随时随地有背起行囊走天下的贯彻执行力。我秉承了原海尔集团董事长张瑞敏的一句话“日清日高日事日毕”,执业22年以来形成了分秒必争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天的“刘疯子”“永动机”:走路风风火火、办事雷厉风行、表达大河奔腾、展望未来是豪气冲天。
2. 标准准要求高:律师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是法律行为和规则行为,因此我对律师业务标准要求高,既做到了流程不出瑕疵,又做到了代理案件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以及“胜诉的案件战果扩到最大,败诉案件损失降到最低”。正因为常年以来坚持高标准,确保了胜诉率最大化。
3. 情绪管控狠:我有超强的情绪管控能力。在做律师22年以来经历了一些列的挫折、困难甚至面临悬崖之上生死抉择,但我从来没有焦虑、抑郁和情绪失控的时候,永远是大将风度定海神针,做到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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