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语表达的三个特色
(2024-03-28 14:36:08)2.1 口语表达的三个特色
语言有书面语和口语表达两种形式。作为律师,在诉讼案件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商务谈判、专家论坛以及给高校的授课中,都须臾离不开口语表达。现在的党员领导干部讲话不能“照本宣科”念稿子,而要有“脱口而出”的口语表达风格。我在 22 年的执业律师中,形成了口语表达的三个特色:
一、准确
律师是社会法律人,具备丰富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实务经验,律师在参与诉讼案件和提供非诉讼法律产品时,都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也就是“依法依规”,因此律师口语表达的一个基本要求是“针对性和准确性”,如果缺乏准确,就会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释明产生曲解和误解。我在口语表达中就形成了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法律释明口语表达准确的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极高赞誉。
在我代理的一起某集团诉某建工集团不当得利纠纷案中,主审法官在再审过程中询问:杨某是否具备第三人某建工集团的身份? 能否以建工集团身份承担独立的民事义务?
我就主审法官的发问做了准确的回复:杨某的“项目经理”身份不能成立,因为“项目经理”首先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该资质证书,而杨某不能提供;其次,即使项目经理身份成立,杨某也属于第三人某集团的劳动者,属于该集团的劳动用工关系,杨某对外的承揽违反《建筑法》第26 条,挂靠不能成立,责任应当由该某建工集团承担。
口语表达的准确,要求表达的语言内容不能有误解、歧义或任意解释,也就是该表达的内容必须是排他的、客观的。
二、简洁
简洁是我口语表达的一大优势,由于我有过媒体的背景,做新闻要求五 W: 何时、何地、何人、何因、何果,而我作为律师知道诉讼案件是有时间成本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都需要律师对已方的发问、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高屋建领,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剥丝抽茧,从战略的高度概括诉讼中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对法庭总结的争执焦点用最简洁的语言完成自己的诉讼主张。
三、流畅
口语表达既有先天基因,又有后天的训练,这可能是我的优势吧。在法庭辩论和商务谈判中,口语的表达可不能结巴、卡壳、离题万里或词不达意,一定要做到或“随风潜人夜,润物细无声”,或“丝丝入扣,动人心弦,情动四海,理博九天”。流畅的表达是一气呵成,如水银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