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688184索赔提示

2025年9月7日,帕瓦股份688184披露,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某也收到立案告知书。
公司及张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及张某立案。
与此同时披露的,还有另一则公告,《关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获悉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对张某作出逮捕决定。
公司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帕瓦股份688184,且在2025年3月26日(含)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尝试依法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