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603003索赔提示

2025年9月5日,龙宇股份603003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龙宇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上述两项,上海监管局拟决定对龙宇股份并发1150万元。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龙宇股份603003,且在2024年4月30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出损失的投资者,或可考虑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近日,投资者索赔龙宇股份603003信披违法案件,法院已就示范案件作出处理,投资者获得胜诉,目前是一审未生效判决。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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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