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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投险种导致拒赔,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应投保物流责任险而错投货物运输险

(2025-09-04 20:53:51)

错投险种导致拒赔,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应投保物流责任险而错投货物运输险

2018年9月30日,冯某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员工)通过“聚保池App”为承运的11辆电动汽车投保了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险,保单载明被保险人为货主(河南驻马店商贸有限公司),保险金额40万元。

2018年10月1日,运输车辆在浙江省长兴县发生火灾,造成11辆电动汽车全部烧毁,货损金额为339,880元。

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申请理赔,被告某保险公司“原告非货主、无保险利益”为由拒赔。

为履行赔付责任,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公司自行购买了11辆同款电动汽车赔偿给货主,实际支出339,880元随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某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认为,冯某在投保前曾通过微信咨询聚保池客服,客服表示物流公司可以投保货运险,并指导其如何填写保单。

被告保险公司的意见

原告并非货主,也未承担货物损失,不具备索赔资格。火灾系电动汽车自燃引起,属于“货物本质缺陷”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聚保池App为第三方平台,其行为不能推定被告存在缔约过失被告在投保过程中已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应为货主。即使赔偿,也应扣除20%免赔额及增值税税额。

法院的意见

冯某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员工,其投保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法律后果应由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承担。

关于某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聚保池App客服代表被告行为,其在原告明确表示是物流公司的情况下,未正确告知应投保物流责任险而非货物运输险,反而指导其填写货运险保单,构成误导。

被告作为专业保险机构,未尽到告知和说明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缔约过失。火灾原因仅为“不排除自燃”,并非确定结论,且未证明自燃系货物本质缺陷所致。

判决原告承担30%的损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70%责任扣除20%免赔额后)。错投险种导致拒赔,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应投保物流责任险而错投货物运输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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