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专题|东方通300379索赔提示

2025年4月14日,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东方通)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具体违法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的调查结论。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5年4月15日(含)之前买入东方通300379,且在2025年4月15日当日闭市时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考虑选择起诉索赔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根据目前的司法解释规定,投资者无须等待调查结论才主张权益。
具体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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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