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002092索赔提示

2024年5月18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泰化学)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泰化学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三、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中泰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入中泰化学股份002092,并且在2024年3月2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份而产生差额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针对中泰化学的处罚作出后,有部分投资者已起诉索赔,案件已有部分开庭,但尚未有初步的裁判意见。
具体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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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