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久科技002808索赔提示

2025年6月28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恒久科技)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恒久科技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并处800万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因此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为:在2020年4月22日至2023年11月10期间买入恒久科技002808,并且在2023年11月1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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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