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张某于2019年12月购买民旺商业管理(佛山)有限公司出售的位于佛山民旺云城的使用权物业一套,约定物业售后装修、售后委托管理等事宜。后因民旺商业公司等无法如期交付发生纠纷。
张某诉请民旺商业公司等主体解除与之签署的系列协议,返还已支付的使用权费用、装修费用及违约金等。
法院审理支持了张某请求,并进一步明确委托装修款与使用权转让款性质一致,共同构成物业转让款对价,应一并予以返还。案例索引略。
喜欢
0
赠金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