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600711索赔提示

2024年8月6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盛屯矿业)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盛屯矿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盛屯矿业 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
2024年4月23日,盛屯矿业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涉及上述业务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决定对盛屯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1日期间买入盛屯矿业600711,且在2024年4月22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