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603797索赔提示

2024年9月7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联泰环保)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联泰环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联泰环保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2022年至2023年1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联泰环保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联泰环保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综合各项违法行为,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联泰环保603797,且在2024年5月1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考虑选择起诉索赔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