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索赔提示

2023年6月17日,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瑞斯康达)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6号)。
经查明,瑞斯康达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瑞斯康达披露的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虚增2019年利润总额6,378.67万元;涉嫌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5,345.29万元。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对公司处罚200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买入瑞斯康达股票(603803),并且在2021年6月2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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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