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索赔提示

2023年6月17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或者ST博天)公告称,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3]110号、财监法[2023]106号)。
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2年7月至8月对博天环境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通过伪造验工计价原始凭证虚增收入和成本。
二、无依据进行会计核算。
三、伪造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四、经济业务实质与账面金额严重不符。
上述违法行为,财政部决定给予博天环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公司于2023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公司具体的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期间买入博天环境股票(603603),并且在2023年3月31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重大性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