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索赔提示

2023年3月28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海陆重工”) 公告称,2023年3月27日,公司接到徐元生先生通知,获悉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决定书》(〔2023〕2号)。
徐元生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7月6日,徐元生作为海陆重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及时告知转让控制权事宜,导致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披露有关公司控制权转让的重大事件,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徐元生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6年7月6日至2022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海陆重工股票(002255),并且在2022年12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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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