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太阳索赔提示:诉讼时效仅剩1个月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ST红太阳”)公告称,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8号)。
经查明,红太阳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红太阳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二、红太阳《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实质归还占用资金。
三、红太阳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相关事项。
证监会拟对ST红太阳处以20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9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红太阳股票(000525),并且在2020年4月30日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索赔的诉讼时效为3年,针对ST红太阳的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4月30日届满。投资者在时效届满后起诉将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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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