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索赔提示

2022年11月12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海越能源”)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2)58号]。
处罚认定,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证监会对海越能源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目前,正推进这一索赔的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后认为,暂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股民(包括机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在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600387),并且在2021年4月29日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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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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