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雪发(002485)受损投资者索赔进展

2022年6月27日,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08号)。
公司将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的规定,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9,73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739.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51.29%;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6,47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4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7.68%。
2021年4月29日,希努尔发布《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司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将2018年和2019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计入递延收益,并追溯调整了相应财务报表。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律师团队认为,在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雪发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准备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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