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索赔投资者征集信息

2022年1月18日,山西证券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在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1年4月12日,乐视网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公开的处罚文书,中国证监会查明,2007年至2016年十年财务造假,乐视网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违法事实。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亿余元,对贾跃亭罚款2.41亿余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本律师正在征集符合条件的拟索赔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自2010年7月30日(含)至2017年7月10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7年7月10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乐视网股票(300104)而受到损失的投资者。符合条件的拟索赔投资者,可以通过下面方式取得联系。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作出的判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