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学者对“幸福”的概念进行了如此铨释:所谓幸福,其一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其二是与喜欢的人在一起,自己喜欢的人,有时却很难界定。
喜欢上父母?答案:不是,作为来到这个世界的载体,我们对父母充满了感激之情,问题是人在社会上生存和闯荡,仅有父母是远远不够的,而且父母终将先离我们而去,同时,从内心上讲,父母只是喜欢自己的人,而很多时候,由于日久天长的“喜欢疲劳症”,导致我们对这种喜欢总是视而不见。
喜欢上子女?答案:不是,子女作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一段真爱的见证,始终是生命的一部分,所以,那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喜欢,更多的只是一种责任。
喜欢上亲朋?答案:不是,功利性质使然,“穷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对亲朋,我们只想到利用,迫不及待地成就私心杂念。
喜欢上红颜知己?答案:是,但不全是,知己的最大吸引力是在相见不如怀念这个角度,一个所喜欢的人,一旦过渡为亲密爱人,审美疲劳就会死灰复燃,这时候你才发现,喜欢,原来也是有寿命的,一如当年喜欢上自己的爱人。
思索半天,最后得出了一个近乎悲哀的结论:这个世界上没有自己永远喜欢的人,喜欢也是有时效的,事实上,喜欢的概念,原是一种相互,真正意义上的喜欢,是发掘别人长处的过程,所谓人无完人,每一个人都有正反两面,需要我们在喜欢中,多一点包容,少一点挑剔,多一分理解,少一些苛求,多一份发现,少一些埋怨,然后,用真诚与微笑和身边的每一个人进行一次心与心的坦荡交流。
做一个幸福的人,首先必须做一个学会喜欢别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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