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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喜欢以高调抑或低调的姿态在商场出现,因人而异。简言之,有些老板最爱出风头,有些则最怕成为公众人物,全都视本身性格而定。
可是,据我观察,不管老板的个性倾向是高调还是低调,基本上也不大喜欢他的下属以高姿态处事接物。
当然,除了有特殊目的,非出某些风头不可,或者下属出了风头,连带对公司与老板有利,自作别论。
下属在人前的姿态若比老板更高的话,对于崇尚踏实低调的老板就会难以接受,而会影响彼此对事物的共同看法,减弱共通点。
基本上,俗语所谓风头,也就等于是知名度,或雅称之为名望,是一种金钱薪酬之外的得益。这份从工作上所得到的好处,除非是由老板默许和赐予,否则,就有点像在未经老板许可之前自行加了报酬,而老板本身越是看重名望的分量,就越会觉得下属在越权。
打工仔不是不可以出名,名望不是不值得争取,但是要注意三大原则。其一是所得的风头与名望,源于老板,即是明显令他明白是老板的带挈;其二是风头与名望之争取与提高,一般不应超过老板的意愿;其三是由于获得风头与名望,而到头来令公司得益。能本着这些原则处理打工仔的名望,就不会产生负面的效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