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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微博一直八卦这个。作为律师,我只想普及下婚姻法常识。1、在视频曝光后,陈赫晒出了打了马赛克的离婚协议,协议签字日期显示为2014年9月。姑且不谈协议真假,即便为真,也不算离婚。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合同,要在民政局备案,扯了离婚证才算正式协议离婚。陈显然未扯离婚证,否则就直接晒离婚证了。2、张子萱晒出的是起诉其丈夫的离婚诉讼法院官网截屏,却马赛克了立案日期。诉讼离婚,不代表法院判离婚。所以,结论是,俩人都是婚姻存续期间互为小三儿(转自上海翟呈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