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为患难中的人性而转

(2014-09-27 10:46:17)
标签:

杂谈

王璞/ 文

http://s16/large/002Xv4xJty6MmEwvrpJ2f

《21世纪经济报道》创始人沈颢被抓,他太太在南方报业门口举牌,恳请沈颢服务的集团能帮帮他。

当我看到这条消息,马上转到我们《亚洲新闻周刊》新浪官方微博。之所以转,不是因为和沈颢有什么关系,也不是同为媒体人的惺惺相惜,而是为沈妻面对横来灾祸的那份真爱。

沈颢被抓,姑且不论原因,他有罪没罪是法院的事情。但是,作为家人,除了痛哭、焦虑能做些什么?是马上与之划清界线,还是揭发他避免祸及自己?

不是有一句话吗?“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我所说并非虚言妄语。在漫长的帝制时代,一幕幕宫廷悲剧轮番上演,一曲曲伦理渐次悲歌,斧声烛影,弑父夺位。为了权力,家庭伦理、道德纲常,一切都是欲望自私的遮羞布。

到了半个世纪前,这种亲亲相害愈演愈烈,夫妻反目,父子成仇,夫妻之间在床头说了几句闲话,第二天都会传到军代表耳朵里;老婆被打成右派,丈夫为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马上把妻子儿女推出门去,由他们自生自灭。

多年前,我曾采访一位贵为副委员长的阿姨,当她被打倒之后,回到家里,十几岁的儿女都不认她,推她打她,将她的行李扔到门外……当这一切结束,她恢复了工作,生活回到正轨,她以母亲的宽容接纳了翻脸的子女。她对我说,儿女年龄小,不懂事。说完这句话,眼泪哗哗往下流。多少苦痛多少心伤藏在眼泪中!

早在几千年前,我们的老祖先就教导我们: “子苟有过,父为隐之,则慈也;父苟有过,子为隐之,则孝也。”亲人犯罪,家人帮他隐瞒是正常的伦理,是不能构罪的。西方法律严谨,也规避家人举报。在法庭上,家人是不能作证的。

为什么如此?就是为了维系那份亲情。当亲人之间相互猜忌,提防对方;当我们彼此之间不敢说实话,每天生活在惶惶之中,这个社会伦理体系就崩溃了!

所有这一切,我们的长辈都经历过,不能再让它延续下去。

不要以正义的名义泯灭良知,不要以正义的名义毁掉人性。不,无论这一切发生的时候,被披上多么华丽的外衣,都不能打着正义的幌子,这是作恶!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