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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濑法律事务所的介绍,前些天我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了申请10月25日重庆大轰炸诉讼时法庭内摄影的书面申请。
日本法庭一般是不允许拍照的,媒体摄影要经过严格的申请手续,要提交会社资料,要盖公章。申请也有不批的情形,当天法庭的工作人员就告诉我,一家电视台因为申请时间太紧迫,所以未批。
平常我们经常看到日本媒体用漫画表示法庭上的审理情形,想来法庭上虽然摄影记者不常在,但漫画家常在。
24日,东京地方法院宣传科的内村约我13:10分在法院门口回合,25日他又打电话来,说法院门口很乱,有不少摄影记者,改到法务省门口碰头,接头暗号是他左臂戴黄袖章。
内村带我进了法庭,他又详细地阐述了一遍摄影规则:只有两分钟时间,只能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摄影,不能使用闪光灯……
大法官进来了,内村用洪亮的声音问法官:现在可以摄影了吗?法官懒洋洋地说:可以。法官叫野山宏。内村马上按动计时器,对我来说历史性的时刻到来了,全场鸦雀无声,只有我的相机快门咔嚓咔嚓的声音,二十多张吧。
重庆大轰炸诉讼原告团向我要照片,对他们来说,法庭上的画面有不同寻常的意义。有意无意之间,历史性瞬间就这样成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