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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真的能有“国家公园”吗?*个人观点

(2014-03-22 13:45:17)
标签:

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

珠峰

雅鲁藏布江大峡谷

杂谈

分类: 闲言碎语

中国真的能有“国家公园”吗?*个人观点

    西藏自治区将于今年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争取逐步将珠峰、雅鲁藏布大峡谷、纳木错、玛旁雍措纳入国家公园建设试点范围。世界海拔最高的国家公园珠穆朗玛国家公园将于今年326日正式挂牌。

    国际通行的“国家公园”的概念,起源于上个世纪初的美国,成型于半个世纪前的欧美。一般以天然景观为主,公园内的景观资源具有珍稀性和独特性,在其国内甚至世界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影响。该模式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和适度旅游开发为基本策略,通过较小范围的开发实现大范围的有效保护,是一种能够合理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关系的保护和管理模式。“国家公园”的核心理念是:“为长期保护自然、原野景观、原生动植物、特殊生态体系而设置保护区。”

    目前我国也有许多类似于“国家公园”概念的区属,比如各地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中国划分自然公园、自然生态地积极性很高。但当某地成为一个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等之后,当时的申办热情就转移到发展旅游经济上了。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风景名胜区等等的划分管理错综复杂而且混乱。林业部门管辖森林公园;而自然保护区多头归属,林业部门业要管,当地政府也有自己设立的管理部门要管;国家地质公园归国土部门管;而生态示范区流行仅几十年,多如牛毛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被国家环保局命名;政府、国土或旅游部门则批建“风景名胜区”。

       为发展绿色经济,政府则会大张旗鼓地开发旅游。发展旅游经济本没有错,而前提是“合理开发”。但在这个做假事、说假话、赚真钱的时代,所谓的“合理开发”,在中国往往成为特有的变相行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的最高级别是“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请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或省级、国家级森林公园成功,若再申请世界遗产成功,就会有联合国资助、各级政府会有更多拨款,再借此宣传及开发旅游,当地政府开办旅游公司、办收费事业单位,或招商引资,发展以政府利益为核心的当地经济。一切的一切,以钱为最终目的。

       我个人对中国社会的“保护”保持最大的怀疑和对中国社会的“开发”保持最大的敌意。绝大多数中国的保护和开发都走了形,美景之地成了权力与商业投资、利益集团的私利领地。

    所有种种,都是中国各式自然公园、保护区的套路。上升到“国家公园”,理论模式变了,理念也提高了,但其本质不会变。假以国家之名,敛财是实!中国模式的“国家公园”或者其他自然保护地的命运不会变。

    多年以前,智利知识界领袖萨拉扎班连博士曾在维也纳发展研究所举行的“发展中的选择”讨论会上说过,“落后和不发达不仅仅是一堆能绘出社会经济图画的统计指数,也是一种心理状态。”他说,“一个国家可以从外国引进先进的作为现代化最显著标志的科学技术,移植先进的工业管理方法,机构形式,教育制度。但是,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种制度以真实的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那么,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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