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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如何处罚?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2014-04-15 11:11:04)
标签:

戴涛律师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

武汉律师

刑事辩护

分类: 刑事之重大犯罪

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法律咨询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戴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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