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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集资诈骗罪?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2014-03-22 17:09:43)
标签:

戴涛律师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

集资诈骗罪

文化

分类: 刑事之经济犯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且数额较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10 年 12 月 13 日《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要客观行为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款,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就以集资诈骗罪论处。然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不以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为前提。

       换言之,只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才能成立集资诈骗罪。诈骗罪的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集资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是一种特别关系,所以,集资诈骗罪的构造与诈骗罪的构造相同。

      法第 192 条所规定的"诈骗方法"就是指"欺骗行为"。欺骗行为,表现为向受骗者表示虚假的事项,或者说向受骗人传递不真实的资讯但这种欺骗行为必须是使受骗者陷入或者继续维持(或强化)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行为。就集资诈骗而言,只要某种行为足以使对方陷人"行为人属合法募集资"、"行为人属正当募集金"、"行为人的集资获得了有权机关的批准"、"出资后会有回报"等认识错误,足以使对方"出资",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方法。至于行为人是就事实进行欺骗,还是就价值进行欺骗,均不影响欺骗行为的性质。

        因此,对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只能进行实质的限定,而不可能穷尽其具体表现,故不能人为地将集资诈骗罪的欺骗行为局限为几种特定的手段。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集资仅限于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以外的财物。集资行为必须面向社会公众,但不要求实际上已经骗取了多数人的资金

 

        集资诈骗罪法律咨询: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戴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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