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立案与量刑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2014-03-22 09: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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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律师刑事辩护经济犯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立案与量刑 |
分类: 刑事之经济犯罪 |
一、立案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量刑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两个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