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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武汉刑事辩护

(2014-03-20 14:50:44)
标签:

戴涛律师

危害公共安全罪

武汉律师

刑事犯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

分类: 刑事之重大犯罪

    恐怖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了长期、有计划地实施恐怖活动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的一种。构成恐怖组织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主体必须是三人以上(2)必须以实施恐怖活动为目的(3)具有严密的组织性。(4)具有一定的稳定性(5)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本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其构成要件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组织,是指行为人首倡、鼓动、发起、召集有实行恐怖活动目的的人结合成一个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领导,是指恐怖组织成立以后,恐怖组织的领导者所实施的策划、指挥、布置、协调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积极参加,是指自愿加入恐怖组织,并且积极参加谋划、实施恐怖活动;其他参加,是指行为人虽然不是恐怖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积极参加者,却经过一定方式,加入了恐怖组织,成为了恐怖组织的一名成员。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进行恐怖活动的目的,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组织行为之一者,便成立本罪。行为人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比如既组织又领导恐怖组织的,也只成立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法律咨询: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戴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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