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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如何认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2014-02-22 21:21:32)
标签:

戴涛律师

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无罪辩护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分类: 刑事之经济犯罪


一、什么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主观上均为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就行贿方而言,旨在通过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谋取高于其提供的商品、劳务服务所应得的公平利润,其动机还可能是为了垄断市场、排除竞争对手,最终进行垄断经营,谋取暴利。

二、如何认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客观行为必须是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数额较大的财物。这里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范围相同。责任要素除故意外,还要求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益是否正当,应进行具体判断,而非抽象判断。至于实际上是否获取了不正当利益,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参照刑法第389 条的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宜认定为犯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法律咨询: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辩护,戴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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