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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如何判刑?  武汉刑

(2014-02-10 22:17:59)
标签:

戴涛律师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分类: 刑事之经济犯罪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量刑标准

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金。

 

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 50 万元以上的 ;(2) 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30% 以上的;(3) 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30% 以上的;(4) 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 12 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50% 以上的 ;(5) 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6) 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7) 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 ;(8) 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 (9) 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相关咨询: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辩护,戴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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