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生活散记8.可怜啊可怜,一个人啊没钱!
(2017-05-21 10:04:46)分类: 知青岁月 |
前几篇知青生活散记说的都是些柴米油盐,这篇咱们算算账,说说跟钱有关的事。虽然川剧《抓壮丁》里有一句著名的台词:“三嫂子,莫谈钱噻,谈钱就不亲热了哦!”可是别忘了,还有一句流传更广更实在的话呢——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对于我们这些没有工资的散户知青来说,没有钱更是万万不能的)!
先说安家费。
据大家回忆,我们那儿每个知青的安家费是两百块钱,具体是多少呢,却没有人说的准(全国的情况也不一样,有的地方更多一些)。这些钱在当时可不是小数目,城里的一般人家存上半辈子也不一定能存下这么多钱,那时好多人的工资也就刚刚够一家人的吃喝用度,那才是名副其实的月光族呢。
所以第一批知青下去时,各个生产队都抢着要,分不到知青的还不愿意呢。当然,除了有钱拿以外,农民们还以为有其他好处——可以因此少交公粮。后来发现这只是个误会罢了,也只能自认倒霉。还好他们并未把怨气发在知青头上,只是对知青们经常不出工跑来跑去地“嗨”感到不满罢了(真的,我们那儿管“耍”就叫做“嗨”,也是发第一声,只是不知道相应的字是哪个)。
我刚开始对此还很不理解。按说我们那儿地少人多口粮有限,生产队也不像北方农村一样庞大,每个寨子也就二三十户人家,那么加上几个知青参加分红的话,不就明显地是多余的负担吗?再说,虽然常言道“人多好下田人少好过年”,可是实际上田里也没有那么多活路可做。于是我也有个误会,以为我们不干活儿或少干活儿也不要紧,不去跟农民们抢工分,他们应该高兴才对啊。
后来一个老知青大姐为我解了惑。她说咱们既然来了,就是跟农民抢口粮的,即使不做活路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人家在那儿辛辛苦苦做活路,看到你们在“嗨”,心理上肯定是不平衡的。我听了这才恍然大悟。
怎么扯到工分口粮去了?还是回来说安家费。
这笔钱对第一批知青来说很重要,因为要给他们造房子做家具等,我之前说到的那四间木屋就是老知青留给我们的遗产。我姐她们队上的四个人也是四间木屋,光是请人来“立屋”(搭架子装木板墙)的钱就花了两百四十块。此外还有家具农具锅盆碗灶蓑衣斗笠…….哪一样都是要用钱的。
不过到了我们第二批知青,这笔钱就基本上可以省下了——除了添置了一两个脸盆和有限的锅碗瓢盆以外,我们用的一切都是老知青留下来的。可是没想到的是,第二年春天我从城里回到生产队时,发现我们原来住的宽敞明亮通透大气的四间木屋(两间睡房一间灶屋一间杂物间)已经荡然无存了,那里成了一片庄稼地,而我们居然一点儿也没有觉得被侵权!
我们的新屋在粮仓旁边。粮仓的一溜空屋子是早就立好的,中间的几间都只有木头架子,没有装木板墙,只在一头儿装了一间木板屋盛放些粮食。现在依山就势因陋就简地给我们在另一头装了两间屋,比以前的差远了。
里屋是寝室,放了三张床以后中间只能背对背地放下两张书桌,另外的两张不知去了何处。屋里虽然开了两个窗户,但是一个对着粮仓的架子屋,另一个则被一个土坡挡住了光线。所以我们的寝室就老是暗暗的,晚上倒是只需要点一盏煤油灯了,很符合“节约闹革命”的原则。
最糟糕的是,对着土坡的窗户外面还放着两个大木桶和一个石磨。大木桶里永远泡着苞谷子,发酵以后散发出又酸又臭的刺鼻的臭味。等到泡够了日子,它们就被舀出来用石磨推成浆,然后做成臭烘烘的粉条,也晾晒在我们窗下或者粮仓的木架屋里。有一次苞谷子们发酵过度,使大木桶轰然炸裂,流出来的臭水遍地流淌.......
原来这是我们生产队刚刚开始的一项副业,倒是吸引了不少附近的农民拿粮食和钱来换粉条,可是我们就得整天在臭气中生活了!现在想想我们真是够傻够老实的,也够能忍的,居然从来没有想到可以为此据理力争。
外屋是灶屋,倒是很亮堂,但是也比以前小了。它是沿着粮仓的架子勉强延伸出来的一间,因此形成了半吊脚楼——下面有一大半是土坡,另一小半的下面则是空的,用几根木头支撑。
这间屋子居然开了三个门,其中两个分别可以跨出去踏在土坡边缘上的小路上,另一扇则直接连着“诗与远方”。
有人说只记得好的事情是一种好习惯。遵循着这种与生俱来的好习惯,我现在还记得我们吊脚屋外的美景:顺着一条蜿蜒十几里的清澈的小河,你可以一览无余地向西看出去,河两岸是层层叠叠的水田,水田外青山环绕;远方的天空或是碧蓝碧蓝,或是云雾缭绕;夕阳西下时你可以看到大片大片的晚霞在燃烧,大雨降临前你可以看到波谲云诡的层云在翻滚……想想看,要是现在,买一套这样一无遮挡的观景房,你得花多少银子啊?
我们在这个又暗又臭的“观景房”里住了好几年。直到有一次知青慰问团的人下来检查工作,看到我们与粉坊这么近,不禁大惊大怒,把队上的干部叫来批评道:“你们怎么能这样对待知青呢!”之后那背时的粉坊才被搬到附近的土坡上去了。
怎么又说到房子上去了?不过,房子和钱的关系确实很紧密,二者不正是现代人最看重的东西吗?
再说生活费。
我姐记得很清楚,她们头半年吃国家供应的口粮时有每个月七块钱的生活费,在公社干事那儿领,用来买粮食和油。可是这件事在我和同学的记忆中却完全是空白,不管是买粮食还是领钱,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为此我还在微信群里发动朋友们一起回忆,返回来的信息居然也没有一个说得清的,有人说好像折合成粮食食油什么的了。我想也可能每一批知青或每个地方的执行方法都不一样吧,说不定就跟新加坡政府似的,生怕老百姓乱花钱把养老用的公积金提早用完了,所以出台了种种管理条例?
国家给的生活费只有半年多的,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这些没有好运气投生到富裕地界儿的散户知青,就只能靠家里支撑了。为此曾经有一个老知青在知青会上理直气壮地宣称:经济上都不能自立,啷个可能扎根嘛(你别说,我们那儿还真是很少号召知青“扎根农村干革命”的)!
确实是这样,我们那时候都要靠家里寄钱才能过日子(记得很长时间内我们用的卫生纸都是我大姐从湖南寄来的,每年回家探亲返回时还要带上很多日常用品)。一般家境好的每个月寄十块钱,家境不太好的寄五块。我们大队的一个女生,上边还有两个哥哥在当知青,他们每个月只有五块,因为她是幺女儿,所以家里每个月给她十块。
要是家里实在贫寒呢,就有可能很长时间才寄几块钱,那就只能在自己尽量不花钱的同时靠同学们帮衬了。记得有一个男生说起,他们几个知青合着用牙膏,二十几天就得用一管,觉得实在太贵了,后来发现牙粉便宜得多;还知道有一个女生没有衣服换,总是穿别人的衣服——走到哪个生产队就脱下自己身上穿的,穿上一件别的同学的。结果农民们都以为她家最有钱,因为她老是换着样穿!
(至于那些最最贫寒的家庭,子女们则干脆拒绝下乡。我们所住的话剧团外的街道上,最穷的人家全家都没有正式工作,他们的孩子宁愿在重庆打零工度日也不去乡下,理由就是当知青养活不了自己)
日子长了,不少人就开始因为经济问题闹纠纷了:谁多花了钱,谁多用了东西,谁多吃了什么,当然还有谁干了多少活儿......一桩桩一件件累积起来,各种不满和不忿也就越来越多,最后唯一的办法就是分家各过各的。也是,在物质生活那么紧张的情况下,不斤斤计较实在太难了。
说到分家,应该也是各有内幕精彩纷呈,可惜我没有探听过细节,无法在此提供任何乐子。只隐隐约约有个印象,觉得当时分家的知青虽然不少,但也都有点儿压力,不管怎么说好像还是不太光彩似的。现在想想,其实分家也不一定是坏事,至少可以杜绝吃大锅饭的浪费现象。我们那儿的农民不是有一句话吗,叫做“家不分不发”!
我们的三人之“家”从一开始就立下了严格的记账制度,这保证了我们始终没有产生分家危机。这个帐由我来记,具体到每一分钱的花销(比如买一根灯草),到了月底结算以后统一缴费。这个经验我跟好几个知青说起来,她们都说很难效仿。她们的办法一般是这个人花一次钱,那个人就花另一次钱,然后心里就得记着下回该谁花了,算计着谁花多了谁花少了…….
然后说补助款。
1972年,有个叫李庆霖的教师给毛主席写了一封信,申诉知青家长的苦恼和知青工作的乱象。这封信效果巨大:李庆霖本人从此开始了他大起大落的政治生涯(这也是一种特色吧),全国的知青工作由此受到了很大的重视,而对我们来说,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下来了一笔补助款。
关于这笔钱是如何使用的,大家的回忆也不尽相同。我姐说她们公社是每个知青都有份,当时给了她几十块,她说家里不困难不需要,公社干事说给她的还是最低的呢;而我们公社好像是统一使用的,认为谁有困难才给谁。
之所以有这个印象,是因为我们大队有个“出身不好”的男知青,他就一次性地得到了不少补助——因为他下乡后两三年都没有回过家,给他补助是让他回家的,说不管什么人都得回去看看娘才是。这么看来我们那儿的公社干部还是挺有人情味的,当然这也跟我们那儿天高皇帝远,人们的“阶级斗争观念”不够强有关。
听说这个男生的哥哥有精神问题留在重庆,妈妈不知为什么在贵州一个小地方工作,父亲曾是国民党的一个什么官,不知是死了还是被关着(即所谓“杀关管斗”人员,很严重的家庭问题哦)。当时有各种各样的“家庭问题”的人很多,包括我。可是这男生和别人不一样的是,人家对这类问题都讳莫如深,他却随时随地把他家的“历史反革命问题”挂在嘴上,同时随时随地表达与反动家庭划清界限的决心——跟你想的不同,他这样做并不是“装虫”(假装正经假积极),而是觉得藏着掖着也没有用,还不如自己说出来更坦然(不过有时候真的不必这样,我那时觉得)。
这男生为人很不错,长得也白白净净圆头圆脑满面阳光的,是个可爱的小男孩(应该比我们小两届)。他与我们以混日子为主旨的知青也不一样,什么活路都会做,甚至学会了“喊活路”(就是每天分配全队的人做什么工作),由此还当上了他们生产队的队长。
说到回家,大部分知青都是一年回一次,与那些每个月都能回家的在近郊县插队的知青比,我们回一次家的动静就大得多了:路上的车船费和住宿费饭费加起来最少得十五块钱,如果再买点儿花生瓜子鸡蛋什么的带回去的话,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且因为路上情况万变,你也不敢带太少的钱,万一天气不好或者路坏了或者车船票没买到,在路上耽搁个七八天也不是不可能的(最快也要四五天)。但是在我的印象中,不回家过年的知青真是少而又少,连平时寄不出生活费的人家也会想尽办法寄路费的。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公社干部才会那么同情那个男生吧?
最后说说那些年我参与的金融借贷活动。
一次是向别人借钱。
1972年秋末,我接到了母亲的电报。估计她考虑到请假的问题,所以在电报里清楚地交代:速回渝随母去京探父。
我立即拿着电报向队长请假,那时应该比知青们回家过年的时间提早了一个多月。听说队长在队干部开会时说,去么倒是该去,可是,那还不是“得嗨”了?
现在想来,队长特别不乐意我们“得”到“嗨”的机会。有一次公社搞宣传队,我和另一个女生被某个分管知青的干部批准,去邻近的公社学跳舞(我们的理由是找不到可以演出的节目,只能去人家那儿学一两个舞蹈回来教给大家)。队长闻讯很气愤,坚决不许记工员给我记工分,说谁批准的就去找谁要工分好了。后来他还让记工员在我的名下写上两个字:“在嗨”。因为那人不会写嗨字,就写成了“在街(读音为gai)”,我们看了都乐得前仰后合的(坦白说我们那天确实是去“嗨”了一天,同时也不负众望地学会了一两个藏族舞蹈)!
其实我们队长那时也不过是25岁的年轻人,只是一个生产队的担子和几个满地爬的儿子让他没有了“嗨”的时间和心情。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同情心,他虽然知道我家也是“有问题”的一类,但是当他听说我已经六年没有见到父亲了,还是感到非常震惊,这不合常理的事情已经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所以后来他不但准了我的假,还答应了我得寸进尺的借钱请求。于是在某个赶场天,我就借到了他刚刚卖掉小猪得到的十几块钱做路费。
另一次是借钱给别人。
去北京探监前,一个农民托我给他两岁多的女儿买一件灯芯绒外套。他已经打听好了要五块钱,以当时当地的消费水平来看,这价格相当可观。更加麻烦的是他没钱,让我先垫上。
(他的女儿很漂亮很好玩儿,我平时很喜欢抱她。有一次我抱起她的时候脚下打滑欲跌,赶紧死死抱住不敢撒手。结果我很小心地摔了一跤,自己滚了一身泥土,女娃儿却毫无知觉毫发无损。翻身站起来看到,她的爹娘正在不远处向我们跑来呢,被吓了一跳的同时他们也笑坏了!)
伯娘们对此很不满,认为他借钱买一件细伢的衣服太奢侈了;而我虽然怕他还不起,却不知道什么叫拒绝,也不知道怎么去拒绝,反而尽心尽力地完成了此项任务——自己搭上布票买到了一件红底花点的灯芯绒小外套,好看极了。
接下来的两年里,那个爱女心切的父亲从来没有提过还钱的事儿,我也以为这笔钱肯定打水漂了。没想到在我回城前的几天,他四处找人借了五块钱还给了我。还钱的场面蛮尴尬的,双方都一脸羞惭地喃喃不清着,他是因为欠债太久,我却是因为,一来自己小看了人家,二来是想拒绝却还是不知道怎么拒绝!
管它合不合适,拿来做标题得了,多担待吧您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