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连载之三五·我们的祖宗和我们人人都是民间文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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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余斋随笔》连载之三五·
我们的祖宗和我们人人都是民间文艺家
普通老百姓对成名成家的人往往尊重有加,只因为他们自己不是什么“家”,就觉得“家”们高不可攀。其实,他们统统忽略了他们自身的价值。任何人,只要活着,只要生活在他所在的社会环境中,在自觉不自觉中,就已经无数次地参与了民间文化的创作。譬如民间故事:只要这人听过故事、讲过故事,他的版本就肯定属于他自己的,他不可能将听别人讲的故事一字不改地背给别人听,他再讲的时候,为了让听者喜欢,他除了努力调动情绪外,还要搜肠刮肚、绞尽脑汁、无私地将自己的所有才华倾注到这故事里面。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民间文化的再创作过程。
民间文化创作是一种不需要文字的创作形式,民间文学的口耳相传,(所以又称口头文学),民间艺术和民间技艺的师传徒承,民风民俗的世代因袭……决定了民间文化的传承性。我们的祖宗和我们,人人都参与了这种传承过程,由于在传承中又人人都不自觉地进行了改动和加工,形成了雷同和差异的不同“版本”。所以,我们“人人都是民间文艺家”这一说法并不过分。那些所谓民间文艺家们所作的,无非就是将“这些”民间文艺家们的创作成果记录整理出来,使之定型,然后冠上自己的大名,于是“他”就成了“家”,大家的东西倒手的功夫就变成了私有财产。中国的老百姓从来以宽大为怀,绝不计较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传播者们都毫无疑义地承认民间文化的变易性。民间文化既然在谁那里都可以变,在“家”们那里变得更好了,固定了下来,免得遗失,岂不是好事一桩?压根儿就不存在计较知识产权的必要。
说到这里,我想到了中国文学史上的短篇小说祖师爷蒲松龄,他是淄川蒲家庄人,蒙古族。我到过他的家乡,他的后人至今还津津乐道于蒲老夫子听行人讲故事写《聊斋》的轶事。蒲松龄的老宅还在,如今是“蒲松龄纪念馆”;村东的“柳泉”遗址也还在,只是已枯干无水了。据说当年这井里有泉,水满外溢、水质甘甜,井旁柳茂成荫,故尔得名“柳泉”,蒲松龄喜欢这井,也自号“柳泉”。就是在这地方,科考屡屡失意的蒲先生,居家写《聊斋志异》。与蒲松龄同时代的邹韬在《三借庐笔记》中是这样记述的:蒲松龄“作此书时,每临晨携一磁罂,中贮苦茗,具淡巴菰一包,置行人大道旁,下陈芦衬,坐于上,烟茗置身畔。见行道者过,必强执与语,搜奇说异,随人所知;渴则饮以茗,或奉以烟,必令畅谈乃已。偶闻一事,归而粉饰之。如是二十余寒暑,此书方告蒇。”这一过程,酷似我们今天搜集民间故事。《聊斋志异》成书后,因其“脱胎于诸子”,“抗手于左史、龙门”,被大名士王渔洋称之为奇书,他在“详加点评”之后,又题诗曰:“姑妄言之姑言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时。”可见,此书当时就在文坛上产生很大反响。其实,你仔细阅读《聊斋志异》就会觉得,《聊斋志异》实际上应该称“聊斋故事”才更合适,因为它其中的许多篇根本构不成小说,只能算写作素材的原始笔录;还有些篇,如果用白话文翻译过来,无异于一个道听途说的趣闻轶事。这里,我没半点否定祖师爷的意思,毕竟《聊斋志异》是一部伟大的著作,一部书中竟有80多个故事被搬上舞台、银幕和荧屏,只凭这一点,近、当代所有作家无一出其右者,任何狂妄自大的文人也要佩服得五体投地,岂敢数典忘祖、妄自尊大?我只是想,假若当年蒲松龄仕途顺畅,或者他没想到设茶烟、执行人、听故事,再或者蒲松龄也像班固那样,认为“小说家者流,盖出于裨官,道听途说,街谈巷语之所造也。”不愿为“裨官”之所为,而是关起门来,闭门造车,专攻经史子集,著书立论,蒲松龄势将一事无成,社会上必将多了一个书呆子,而中国文学史上也必将少了一位伟大的作家。蒲松龄的成功,无疑是受益于民间文化的。所以说,民间文化永远是一切文学艺术的源头和基础,是培育作家的营养钵和培养基,是藏之于民的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
(转自:陈传瑜《三余斋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