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出口企业进口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出口,如何做账及申报出口退税?
(2014-11-15 20: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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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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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生产性出口企业进口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出口,如何做账?如何申报出口退税?
答:生产型出口企业进口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出口,按照出口贸易方式分为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
(1)生产型出口企业一般贸易方式的免抵退税申报
①免抵退税预申报的流程
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根据企业的出口报关单逐笔录入出口明细数据{注意: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51号公告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五类出口企业,每月还需进行“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按照向导的步骤进行操作,A进入“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向导→二免抵退税明细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B“四免抵退税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C“四免抵退税预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②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流程
A生产企业去主管税务机关预审后,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五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后,如有缺少电子信息或者录入出口明细错误的情况,可进行“五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撤销已申报数据”,待出口单证及电子信息齐全后才能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B将出口明细数据进行修改,进入“退税向导→二免抵退税明细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C进入“六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数据一致性检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D进入“八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E进入“九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按钮,点任意键,自动生成免抵退申报汇总表,点击“保存”;F进入“九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免税退汇总表附表录入”,点击索引窗口;G入“九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录入”,点击“增加”按钮,在空白处点击一下,自动生成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点击“保存”;H进入“十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打印申报报表→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③增值税纳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按纳税申报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b出口发票;
c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d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生产型出口企业一般贸易方式的账务处理
①生产型出口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海关代征增值税:
借:原材料
然后根据生产完工程度,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结转至库存商品科目。
②出口时的会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免抵退税申报是单证信息齐全了后才进行,所以企业在出口时信息一般不齐,因为还未进行免抵退税申报,不用考虑免抵退税的影响,企业只需对出口业务是否应确认收入进行处理,一般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因为此时不用考虑免抵退税的影响,所以也无须将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转入营业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③ 单证信息齐全时的会计处理
当月根据单证信息收齐出口额乘虚以增值税征退税之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实务中,企业可以不管具体的业务,只需将当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出即可。
④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后次月的会计处理
A在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次月,企业应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确认应退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B在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次月,企业应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7栏“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为上述会计处理不会影响应交增值税的核算,但是其作为税务机关免抵调库的依据,而且企业应就免抵税额缴纳城建税等附加税,建议企业为了明细反映免抵税额,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待企业收到了出口退税款时,再冲减“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上述内容从免抵退税申报流程的角度,对免抵退的基本会计处理进行了梳理,举例如下:
【例】假设某免抵退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份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一批货物到美国,FOB价为RMB1,000,000元,成本为650,000元,征税率17%,退税率15%。2014年7月份单证信息齐全进行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计算的免抵退税额为150,000元,假设其中出口退税50,000元,免抵税额100,000元,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00元。
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①2014年6月份出口时:
确认会计收入:
借:应收账款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1,000,000
同时结转成本,此时成本不包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只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650,000
贷:库存商品 650,000
②2014年7月份进行免抵退正式申报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000
③免抵退正式申报的次月,确认出口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50,000
④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50,000
(3)生产型出口企业进料加工方式的免抵退税申报
生产型出口企业只做一次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备案,即生产经营开始直至注销期间,只进行一次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备案,之后所有的新手册都无需在系统中再做备案,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进行一次性进料加工核销。年度核销时间为每年1月1日-4月20日。
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备案如何操作?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计划分配率备案录入(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按照企业首份进料加工手册的内容填写)→二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三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报表→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
进料加工年度核销比较复杂,以后单独再叙述。
生产企业出口后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时,在“进料登记册号”项目处录入进料加工手册或者进料加工账册号,按照一般贸易申报程序,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汇总申报数据后,除了打印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外,还打印出口货物扣除保税料件申请表。其余申报资料和一般贸易方式相同
(4)生产型出口企业进料加工方式的免抵退税账务处理
①生产型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原材料,一般情况下海关全额保税,不征进口增值税,
借:原材料
然后根据生产完工程度,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结转至库存商品科目。
②根据出口货物操作保税料件申请表上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实务中,企业可以不管具体的业务,只需将当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出即可,因为该栏已扣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其余免抵退税申报账务处理和一般贸易方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