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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什么栏次?

(2014-11-09 21:05:16)
标签:

出口退税

分类: 出口退税

        问:商贸公司进项发票认证后是填在附表2第28行中,我们这里是分别在“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中填写,28行不填。这样填报有错误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中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是用来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时的重要凭证,所以应填写在附表二第28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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