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应对去监管以后金融机构的胡作非为,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为正当的检举者提供强大的就业保护、金钱奖励以及匿名举报的便利。根据政策,如果告密者提供的信息最终导致美证交会对肇事者处罚100万美元以上,那么告密者将可得到罚款的10%至30%。根据此前披露,最常被举报的不法行为包括市场操纵、发行诈欺、内幕交易,以及企业和财务资料的披露。在2012年8月发出第一份奖金以后,美国证交会又一次向揭发者发出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周一宣布给予一位告密者1400万美元奖金,告密者提供的信息使美证交会成功追回了巨额的投资者资金。这是美国证交会建立告密制度以来给出的最大一笔奖金。
可见揭发者制度已经成为美国证交会打击造假上市和内幕交易的一种重要制度,并行之有效。
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来说,造假发行已经成为了中国股市的一个大毒瘤,在近年发行的新股中,有近30%的新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业绩变脸,更是出现了万福生科和绿大地新大地等极为恶劣的造假公司。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证监会启动了史无前例的财务大检查,无可怀疑的是财务核查取得了重大的成果,有近30%的排队公司退出了排队队伍,有效净化了上市公司财务问题,为投资者挽回了巨大损失。但不得不说的是财务核查并没有有效根除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也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资本市场造假发行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财务造假问题依然极为严峻。
据理财周报援引姚刚主席的话。“
这次财务大检查,涉及近900家企业,其中终止审核269家,抽签抽中30家企业,抽中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问题,这足以说明目前信息披露的质量令人担忧,造假绝对不是个案。”30家被抽中的企业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没有被抽中的600多家公司呢?抽中的企业接近百分百或多或少的造假,情况让人不寒而栗。
为了有效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问题,肖钢主席认为中国证监会系统的稽查力量严重不足,并计划在未来几年大大增加稽查人员的数目,大大增强稽查力量,但是不管增加多少人员,与群众的力量相比,都是显得微不足道的,不管增加多少稽查力量,恐怕都不能全部覆盖众多的上市公司,都不能有效查处日益严重的欺诈发行。中国一直都有依靠群众力量的传统,在打击造假上市方面也不妨借助社会的力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为监管层提供必要的线索,减少案件调查的难度。
在我国审核体制中,发审委员只对招股书进行形式上审核,而且研读招股书的时间较短,很难发现招股书的不实之处,是导致发行人能瞒天过海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新股意见征求稿中规定,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发行人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事实上就是一种证监会一旦受理即要求披露招股书的做法,其目的就是让招股书得到全社会的监督,希望以全社会的力量来监督招股书的真实性。证监会的用意是非常良好的,那么如果引入美国的揭发者制度,给发现问题并能得到查实者给与重奖,一定更能激发全社会的热情尤其是能激发专业财务人员、法律人士、财经记者和内幕知情人,都投入到打击造假上市中来,给造假上市者布下一个天罗地网,一定能让更多造假者尽快现出原形,有效根治欺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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