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发表文章认为“把优先股引入到IPO的改革进程中来,可以让优先股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成为医治中国股市疑难杂症的一服良药。”笔者认为皮海洲先生的本意是非常好的,但寄望于优先股解决中国股市问题是较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因此也就不可能成为“医治中国股市疑难杂症的一服良药。”
中国股市问题的根源在哪儿,就在于IPO暴利,而暴利的根源在于原始股东和公众股东之间巨大的持股不公,产业资本的持股成本历经分红除权持股成本在1元以下甚至出现了负成本,而由于三高发行,公众持股成本则是非常高,往往是产业资本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数百倍。正是由于IPO的暴利,发行人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造假上市;正是由于暴利,发行人即使等上几年让企业发展错失良机,也要在IPO一棵树上吊死,造成蔚为壮观的IPO堰塞湖;正是由于暴利,产业资本面对一夜暴富,丧失了创业的激情;正是由于暴利,产业资本减持不断,即使违规减持也要铤而走险。而新股征求意见稿显然对此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予以规避,这是新股改革意见中最大败笔之一,她没有抓住中国股市问题的症结,所以只能是一种改良式的调整,而不是改革,更不是一场灵魂通透的改革。
显然优先股并不能改变原始股东持股成本,也就不能改变产业资本与公众股东之间持股成本之差,也就不能改变中国股市诸多弊病,发行人还会照样苦等几年也要排队上市,还会千方百计造假,还会在暴利驱使下想方设法减持套现。
其次皮海洲认为中国股市最大的问题是一股独大,笔者也赞同此观点,但优先股并不能改变一股独大的现象,即使把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降低到30%以下,但仍旧不能改变大股东把控上市公司的情况,因为高管名义上是由董事会聘请的,但实际上是由董事长聘请的,他们与大股东之间存在一致的利益关系,在公司决策中唯董事长马首是瞻,民营企业大多是家族企业,即使降低了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但不能改变家族控股独霸董事会的事实,三是中国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鉴于成本和时间缺乏有效的投票机制来参与公司决策,笔者认为对公司重大收购和分红等可以采用分类表决制并实施网络投票,降低中小散户的投票成本来制约大股东的把控董事会现实是可行的。对国有企业而言,董事长兼任党委书记,实际上是一种红顶商人,他们的权力更大,说难听一点就是一言堂,仅仅依靠优先股是不可能解决国有企业的众多问题的。
三是优先股根本不适合中小企业,而我国发行的是中小企业为主,以创业板为例,现在市盈率是60倍,按照现行发行标准,新股市盈率平均最低不会低于60倍,按照证券时报评论版某位人士的看法,优先股的股息率最低是10%,笔者举一个例子,一家1亿元总股本的公司,发行股份是2500万股,大股东持股是6000万股,按照持股不超过30%,有3000万股需要转化为优先股,如果每股收益是一元钱,整个公司盈利就是1亿元,按照60倍市盈率发行,发行价就是60元,优先股持股市值是18亿元,按照10%股息率公司的支付1.8亿元,整个公司的盈利还不够支付大股东优先股的股息,而优先股具有绝对的分红优先权,公众股东的利益将荡然无存。
四是中小企业一般处于扩张阶段,对资金需求量较大,一般并不适合大比例现金分红,如果上市公司一边向大股东优先股分红,一边又信贷融资,无疑将加大上市公司财务费用,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或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摊薄每股收益,而优先股是采用固定收益率,实际上是变相提高了大股东的稳定收益,而公众股东的利益则被损害了,反而会加重资本市场再融资负担。
因此笔者认为优先股并不能改变中国股市的弊端,一旦实施副作用将不可避免,推出一项新政应该通盘考虑,不能超之过急,新股市场化改革就是一个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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