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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大股东以分红为借口掏空上市公司

(2012-08-21 21:35:22)
标签:

分红

持股成本

大股东

再融资

掏空

股票

       上交所为了响应郭主席的价值投资理念  ,力推上市公司分红新政 ,于  8月15日出台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指引(征求意见稿)》。

       但笔者总有点担心,原始股东会借回报投资者为名,行中饱私囊为实,利用自己持股成本低廉和持股数量的优势,把绝大部分分红落入自己腰包,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收回成本再说,把上市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分光,再到资本市场圈钱,这是典型是敲骨吸髓式的分红,也可叫抽血式分红,把上交所的好心变成坏事,变成坑害投资者的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以光大证券为例,上市募集资金100亿元,一连三年大比例分红,分红总额超过60亿元,2009年中报年报分红1.08元,10年0.45元,11年0.26元。2005年光大证券以每股1元的价格增资扩股,2007年4月以评估的2006年年底每股净资产1.373的两倍即每股2.75元的价格向8位战投配售3.68亿股,原始股东通过分红已经拿回或差不多拿回所有成本,而对公众股东来说,分红仅占持股成本的8%,但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也被彻底分完,同期对应每股现金流为2.85,-1.24,-5.31元。8月1日,光大证券于8月1日抛出了70亿元的定增方案。2010年和2011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增加-67.9亿元和-213.1亿元.

     光大证券分红不可谓不大方,但公众投资者由于持股成本高昂得到的实惠却很少,何况上交所还推出分红不低于50%可获得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的绿色通道,而没有规定再融资的上限,按照上交所的标准,光大证券完全可以享受再融资的绿色通道,理所当然也是狮子大开口,要圈钱70亿元。虽然看起来是定增不用投资者掏钱,但最终定增对象要在二级市场减持,实际上还是要投资者掏钱,这个钱远远多于分红钱。

     不管分红还是不分红,公众投资者都是吃亏,凸显资本市场的弊端,资本市场到了该反思制度的时候了,那就是要缩小各类股东持股成本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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