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因虚增收入,董事长不仅逃脱牢狱之灾花获得数亿元颐养天年,中介机构无一受到惩处,投资者可以说血本无归损失惨重。
洪良国际也因财务造假,一经发现立即被港证交会冻结等同于募集资金的财产,被追缴募集资金归还投资者,投资者无一受到损失。中介机构被罚4000万港币,市场终身禁入。
新大地是一家创业板公司,榨山茶油在我们这儿几百年前就有了,我们姑且不论其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的高新企业,是否有资格在创业板上市。
新大地虚增收入,自买自卖,竟然没有一家真实的较大零售商,前几大客户都是董秘和董事长等人控股的公司,而且销量惊人,如和风大地在2011年5月11日注册成立后的第三天,便于5月13日与新大地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华北地区《总经销合同》。与新大地公司签下经销合同后短短7个多月,和风大地实现了茶油和洗涤品销售额405.24万元,成为当年的第三大客户,但幕后老板是董秘。
据报道,经销商的提货价格,分别可低至16.40元/500ml、22.20元/500ml。根据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销售单价,新大地公司的经销商根本就没有办法提货——以2011年度销售单价52683.80元/吨为例,按照0.915g/ml的密度折算,每吨茶油约为1092.90L,对应的销售单价约为24.10元/500ml,这比上述16.40元/500ml、22.20元/500ml的经销商提货价格分别高出近50%、8%。显示虚增利润数额巨大。
同期用于生产有机肥的茶粕,占比分别仅为2.54%、1.28%,远远低于45%的技术工艺最低标准,说明其虚增产量,虚增收入,虚增利润达20余倍。
赵合宇既是新大地公司招股书的签字注会,同时又是新大地公司第三大股东公司的总裁,新大地公司如果成功IPO,第三大股东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将获得数千万元乃至上亿元的财富,中介机构与发行人有如此紧密的利益关系。而且赵合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具备相应的资格,他是挂靠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诸多规定,严重违反“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之原则,涉嫌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新大地暴露出的种种乱象,涉嫌造假情节如此严重、手段如此丰富,着实令人震惊,堪称创业板造假上市第一股。
绿大地发案在洪良国际以前,没有可比性,但新大地发案在洪良国际之后,一者同为炎黄子孙,二者证监会也屡次倡导诚信建设,严惩造假者,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新大地就摆在证监会面前,是让其继续交易还是暂停其交易,并冻结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等同于募集资金和利息的资产,考验着证监会是否真心惩治造假者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还是仅仅停留在喊喊口号。
高呼市场化,高呼不能暂停新股的斗士们,怎么不高呼学学香港,惩治新大地们。拿市场化做幌子的保护局,怎么不学学香港冻结造假者的资产用以保护投资者。
新大地是一块试金石,试验者证监会的心。
本人和投资者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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