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科技凸显审核漏洞和监管无力
(2012-05-04 19:27:24)
《每日经济新闻》发布《天能科技预披露新政第一股 阳光下的造假黑幕》一文,对支撑天能科技业绩暴增的光伏项目提出了强烈质疑。
文章重点揭示了“金沙植物园第二期所需光伏项目”、“朔州和谐小区亮化工程”、“应县道路亮化工程”,均是招标工作尚未开始、工程未完工或未验收,天能科技就将其确定为收入,并以此作为盈利的依据,公开上市募集资金。
除了上述三个工程涉嫌虚增销售收入外,文章还对其他3个“花瓶”工程进行质疑:“太原高新区60KW电站项目”建在公司大门口,但并未投入使用;“太原高新区公共卫生间屋顶太阳能发电工程”在太原高新区所有公厕里面,这种太阳能发电公厕只有一个,且每天发电量只能维持一小时;“太原长风街太阳能路牌灯广告工程”,在全长约3.6公里的长风街,道路两旁总共有36个路牌广告,但安装太阳能路牌的广告也只有一个。还有两个工程则是苦寻无果。
这种漏洞,凸显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方式存在缺陷。如果参照美国证交会“意见信”的方法,要求披露公司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情况客户的满意度,审核者和中介机构从客户端入手,就更容易识别是否虚增收入,对新产品还要求披露开发生产营销及客户满意度。对新产品而言,生产是否顺利,营销渠道是否通畅,客户使用是否满意,关系到你的新产品是否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的产品实验室能顺利做出来,但大规模的工业化却面临诸多难题而未能达产。嘉应制药的生产线成为累赘,就是没有营销渠道造成的。
在审核阶段对发行人未能采用表格的形式充分披露不同产品,不同生产线,营业线,分公司子公司对发行人销售收入的贡献比列,是作为一个重大缺陷,在美面临被终止审核的风险。因此各个产品的客户情况利润情况是一目了然,加上证交会对中介机构严格的监管,要求中介机构逐条核实相关数据,发行人很难虚增收入。美国证交会还会要求CEO
和CFO签字承诺,说明书上的内容是真实可靠的,如果发现有造假的行为,不得减持所持的股份,并不得从上市公司领取分红奖金等,从制度上杜绝发行人造假的冲动。
中国资本市场由于只重融资,股票发行量过大,发审委员们不可能去核实招股说明书上陈述的内容是否属实,我担心的是能不能看完天书似的招股说明书还是一个问题。作为补救措施,提前公布,让媒体监督是一个好主意,但加强对中介机构和发行人约束更为重要,既然证监会未能有效的核实真伪,就逼迫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不敢造假,造假我就罚的你倾家荡产,让你牢底坐穿,看你敢不。
中国资本市场之所以包装上市屡禁不绝,就是因为审核阶段无能力辨别材料的真实性,事后惩罚措施根本没有落实到位,即使有又过于和风细雨,造假所得的利益跟所处的惩罚相比,远远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蔡会出现造假者被选为证监会发审委员的闹剧。
笔者还是那句老话,要有一个健康正常的市场三公市场,证监会必须转变一切措施只为了更好的融资观念,转向措施的制定是为了还市场一个清明,那么就不会对像胡小黑之类人不仅坐视不管,还能成为发审委员的事情发生,不把他送入牢房,也罚的他倾家荡产,赶出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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