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有王树杰
(2012-09-25 21:12:40)分类: 杂感 |
人为财死,但辽宁盘锦农民王树杰的“为财”和因巨额贪腐被毙命的贪官显然不同。他为了阻挠一帮子“强拆”人员铲平自己地里的水稻,与前来为“强拆”人员助阵的当地民警发生冲突。民警因为“安全受到威胁”,扣动扳机,枪声响起,这个36岁的农民倒在血泊中,倒在自己的土地上。
由当地的政法委牵头组织的调查组在第一时间启动事故处理程序,及其快速、高效地给出对此事的回应:事情的性质被定性为王树杰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事件,民警张研等人的行为属正常执行公务活动,其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说杀无赦,但是死得活该的意思已昭然若揭。我正当地履行职责,你硬要撞我的枪口,这不是找死?这种死和贪官之死竟是一样的咎由自取了。
但是,公众尚有眼睛和头脑,良知并未全部泯灭。在当地的媒体对如此重大的新闻事件哑然噤声的时候,《新京报》根据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的爆料,对此事做了报道,于是,我们才知道了在2012年的这个秋天,在中国的东北,发生了这个差点被湮没的“9.21”农民妨碍公务事件。事件一披露,便引来质疑之声一片。
关于禁止强拆,国家早已是三令五申地禁止,为什么地方政府置若罔闻?公安部曾专门发文,禁止警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土地征收、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警察凭什么要介入强拆队伍?公安部关于枪支管理的规定第22条明确规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和调解民事纠纷不得使用枪支,为何当地警察携枪上阵?事故既已发生,为什么由和公安本是一家的政法委牵头负责事故调查,让运动员自己为自己做裁判?这些问题,正如辽宁律师王才亮所言,都是常识,只要不为利益所迷,都会心知肚明。
王树杰就这样带着淋漓的鲜血走了,丢下两个孩子和一个残破的家庭。但是中国的拆迁还在继续,不独是拆迁,城管,卫生、计划生育,信访,凡是有执法职能的部门,都会遇到执法者和被执法之间的矛盾,有了矛盾便调动警力,有了警力的参与,便会有自认为对警力的“安全威胁”,如果这样,那么,任何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和反抗,公权力都能够以妨碍公务的名义,公然开枪。
如果,王树杰真的就这样被“调查认定”,恶例既开,后果令人毛骨悚然,下一个王树杰该是呼之欲出了。但是,我坚信,对“9.21”事件的调查,一定会有新的说法,因为这个社会的良知,未曾全部死灭。
不要再有王树杰!
20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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