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发下流的“幽灵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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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夏金根 |
分类: 实话实说 |
【六盘水评论】是谁在发下流的“幽灵短信”?
2014年4月22日中午12:40左右,肥西县森林大道上发生一起自卸车与电动车的交通事故。电动车主朱训良当场死亡。因为事发时无监控视频资料和其他证据证实电动车是怎么摔倒的,至今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蹊跷的不是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而是事发三个小时后的4月22日16:05,死者的手机竟然给一位年轻女性发出了一条极端下流的“幽灵短信”。而此时,死者的亲属仍在赶往殡仪馆的路上。
中国的老古话说,人死为大!说白了,一个人生前犯错造孽,现在人已死,一切罪过一笔勾消!当然也有一种人,还在为死者过去曾经冒犯过自已,而耿耿于怀不能放下,这就不是正人君子的所为了。“宾语的廉政空间”文中提到的电动车主朱训良是安徽省肥西县的一家卖香烟杂货的个体经营商,因2014年4月22日中午12:0左右,在肥西县森林大道上发生一起自卸车与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而不幸死亡。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则是——电动车主朱训良死亡后三个小时后的4月22日16:05,死者的手机竟然给一位年轻女性(烟酒批发商)发了一条下流的“幽灵短信”——“干你”。
“警察最后一次用朱训良手机和朱义荣联系的时间好像是当天的17:08。”
贺文萍说。手机通话记录显示,从当天15:47分到17:08分,交警用朱训良的手机总共给朱义荣打了7个电话,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段,交警是一直在用朱训良的手机与朱义荣联系的。
死者的手机至始至终在交警的手上,下流“幽灵短信”是谁而发?我想没有一个人会主动承认。“尊重逝者是对生命的一种态度,关乎道德和人性”,这条理论对于交警来说,根本没有提示的必要!因为在警校里每一位交警均受过严格的职业道德培训和考核。“干你”?假如我们从逻辑推理分析,发此手机短信之人,显然是认识女性烟酒批发商,否则他为何单单选中手机通讯录中的这个号码发呢?他用死者手机所发下流的“幽灵短信”——“干你”!无非是发泄心中的不满或者对此女性表示鄙视的龌龊心理所为!
俗话说的好,头顶三尺有神明!发下流的“幽灵短信”者,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无人知道。只要死不承认,神仙难下手!但是,中国的古人有一种说法——做好事无人知道,这是积阴德!做坏事须防鬼神知!按我们现代的说法,只要你敢做坏事,就不怕你远遁于天涯海角!其实,从提供手机通讯服务移动公司的电脑数据库里,非常容易找到当时发此条手机短信的具体位置和方位。当然,这种信息是从来不对外公开的,除非是公、检、法和国家安全部门。
尊重逝者是对于生命的一种态度,这关乎于的道德和人性。现在逝者家属对谁在发下流的“幽灵短信”,不能忘怀,牵萦于心。我们希望安徽省肥西县有关交通管理部门,能给逝者家属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尊重逝者、告慰生者!(文:夏金根/笔名:六盘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