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东科级干部办红白喜事须书面承诺不涉腐
(2013-02-22 16:30:17)《工人日报》(2013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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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何东霞 叶小钟)记者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获悉,惠东县纪委监察局近日出台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要求科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作出书面承诺不涉腐。对于惠东此举,网友有赞有弹。有网友称赞,“把红白喜事的奢侈浪费风刹住,就是一个重大进步”。然而也有人认为,惠东县仅要求科级领导干部作出承诺似乎有“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更有专家指出:“白纸黑字的承诺不能代替监督。”
据了解,《承诺书》要求全县科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决履行六项承诺,包括:带头制止大操大办或变相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不借机收礼敛财,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等;不利用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立功受奖等个人事宜举办宴请等活动,不讲排场、比阔气;不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可能影响本人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不动用公共权力、不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承诺书》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将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情节较重的,将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以前惠东对于科级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就实行备案制,如今出台《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内容。”惠东县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称。
记者了解到,一些政府官员借操办红白喜事之机,铺张奢靡,甚至借机受贿的现象一直被群众诟病。去年8月,湖南省岳阳市纪委就曾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11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通报。
一直关注公共政策的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出台这样一个规定有正面警示作用,但似乎力度还不够,一来不能仅要求科级干部承诺,“处级干部呢?其他领导呢?是否不需要约束?我认为应该由更高级别的干部带头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二来对于不兑现承诺的行为,必须要有配套完善的问责制度。“干部受贿收礼的途径岂止在办红白喜事时,关键是要将公权力关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