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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聘任制能否避免懒政?

(2013-02-18 14:12:49)

《工人日报》(2013年02月18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车辉)春节长假过后,沈阳市沈北新区将启动聘任制公务员招录工作,专业技术职位年薪将依据个人能力定为7万元到12万元,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这辽宁省内首次实施公务员聘
任制。据介绍,首期招聘共设置5个职位,其中专业技术职位4个,辅助类职位1个。


      辽宁并不是第一个试水聘任制公务员的地区。从去年开始,深圳等地就已经开始进行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引起社会热议。对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学者,对公众关心的公务员聘任制相关问题进行解
读。


       按照《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打破全部公务员的‘铁饭碗’并不现实。”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萧鸣政教授认为,虽然如此,但实行公务员聘任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在目前公务员队伍效率不能算高的背景下,公务员聘任制免除了机关“进一个人就要终身负责”的弊端,使单位聘到的专业性比较强的人才,对在职的公务员形成一种“鲇鱼效应”,有了危机感,从而提高政府的效率。

      那么,聘任制适不适合推广到整个公务员群体?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认为,聘任制公务员只能在公务员队伍的一部分岗位中推行,很难在所有公务员中实行。原因很简单,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务员队
伍,担负着管理公共事务的重大职责。如果他们中的所有人都实行聘任制,实行双向选择,甚至可以随时走人,一个国家的治理就会处在一种混乱的状态。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国家将全体公务员都实行聘任制。因此,实行聘任制的公务员,只能是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小部分,即那些专业技术比较强、执行性的、辅助性的岗位。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退出条件。2011年初,在《公务员法》实施5周年之际,国家公务员局曾公布过一组数据,全国有600多万公务员,但5年来仅仅辞退了4778名公务员,也就是说工作中只
要没有比较大的过失,极少有公务员会被辞退。

       在汪玉凯教授看来,这些年政府一些部门懒政之风备受诟病,究其根本,是没有合理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他认为,不管是终身制公务员还是聘任制公务员,都要有严格的退出机制,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人
浮于事、不负责任、公权滥用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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