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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奖励76名食品安全举报有功人员逾半数未领奖

(2013-01-15 12:40:51)
标签:

杂谈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15日 01版)


    本报沈阳1月14日电 (记者顾威 通讯员武萌)辽宁省食品安全办公室近日遇到一件烦心事:首批奖励76名食品安全举报有功人员,但公告发出7天了,却仍有44人未来领奖。辽宁省卫生厅副厅长、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王天宇分析说,其深层次原因,还担心遭受打击报复。


去年9月28日,辽宁省开通“96151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信息受理平台”,截至今年1月12日,共受理举报319件。在1月12日新闻发布会上,王天宇说:“因为人力有限,生产加工销售食品单位众多,我们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靠群众举报。”他认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靠“人民战争”,只要人民群众都来监督食品安全问题,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的人就无藏身之地,这个问题就一定能解决好。


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门出台了《辽宁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涉案货值金额分为3个等级,最高奖励高达20万元。这个《奖励办法》已在辽宁省主要媒体发布。


针对举报的案件,经过该省食品安全办公室认定,首批有76人获奖,奖金额8万多元。1月7日发出通知,要求举报人自接到领取举报奖金通知3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举报受理单位领取奖金。


王天宇说,一些举报人在实名举报时再三要求不要透露名字,有的举报人留的是假名和假联系电话,还有的举报人举报时留了真实的联系方式,在举报后就换了。因此,在发奖时,多数人联系不上。


据辽宁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分析称,凡举报人都是知情者,他们的身份或是生产销售伪劣食品单位的员工,或是邻居,他们举报很担心被发现,怕被人说成“好打小报告”、“内奸”。最顾虑的是害怕遭受打击报复。
对此,有舆论称,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本是为群众做好事,却要“隐姓埋名”,还不敢接受奖励,这一现象很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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