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着“娘家”开无房证明 济南下岗人员难圆廉租房梦
(2013-01-03 10: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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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找不着“娘家”开无房证明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03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济南市2012年度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从12月10日开始,至2013年3月31日结束。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济南市提供了充足的廉租房房源,凡符合申请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资格证的家庭都能选上住房,不再有轮候家庭。就在申请者为政策叫好时,一些人却由于房屋遗留问题、企业破产等原因,一纸无房证明迟迟开不出来,卡住了廉租房申请之路。
“厂子早就不存在了,真不知道该找谁去开这个证明。”刘萍无奈地告诉记者。家住济南市天桥区的刘萍多年前离异,目前独自租房居住。由于企业破产她已失业十几年了,她的养老保险也一直靠自己做家政等打零工来续交。“按照规定,我没有房子,收入什么的也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但在申请时却要求我必须从单位开具证明,证明我是无房户。”原来,刘萍的户口簿上“单位”一栏登记的是济南第一羊毛衫厂,但该企业早已不存在了,就连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济南纺织局都撤销好多年了,当初的厂址已变成了居民小区和繁华的商业网点。
对于上述问题,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很明确,申请者如果提供不了相关证明,按规定就不能受理。”该负责人说,申请者的房产情况各不相同,如果申请者单位破产,
必须要有原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