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2012年11月03日
03版)
本报广州11月2日电(记者何东霞
叶小钟)近日广东出台了《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对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裸官”和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干部,其提拔任用都有具体的限制,并实行对党政正职任中审计、“逢离必审”。而其中关于“裸官”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舆论认为,这类官员向来是腐败高发人群,监督方面一直存在欠缺。
广东《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中明确规定,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及以上处分的干部、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不得提任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不得提任省、市、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职,以及重要和敏感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媒体认为广东这次是在反腐方面“出狠招”,众多专家也对此持肯定态度。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副教授张浩认为,这些规定非常严厉,主要是解决制度执行的问题。许多制度都是“防君子防不了小人”,导致制度在现实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通过程序性的制度设计,可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有专家认为,单凭对“裸官”的“限入”,其治理成效还有待观察。
“裸官”虽然是贪腐的高危群体,但并不是贪官的代名词。决定一名干部是否应当得到提拔的关键因素,应当是“德才兼备”,而不是其亲属的国籍或居所;很多“裸官”已经占据了重要的岗位,其中有部分“裸官”专注于从现任岗位的职权中“捞油水”,对职务升迁未必感兴趣。对于“已经进入”和“不想升迁”的“裸官”,又该如何管理?
有网友表示:“‘裸官’不仅不能担任正职,副职等重要职位也不该担任。中国预防腐败的规定不少,能实实在在地执行才有用。不要网友发现一个,才去查一个。”
张浩认为,“裸者不官”,就是防止“带病提拔”,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把好选拔任用关。“官者不裸”,就是让官员公权力、财产、行为都暴露在阳光下,接受舆论及公众监督,把好监督防控关。有必要建立官员信息库,密切掌握官员配偶、子女的去向、财产来源及去向等情况,
防“裸”于未然,从“裸者不官”到“官者不裸”是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长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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