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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控制劳务派遣用工规模

(2012-06-01 09: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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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本报讯 (记者赵晓展)干得再好、付出再多的努力,也难有更好的发展;同样岗位干着同样的活,工资却低于别人……这些损害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新疆将会得到改变。

    5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疆各地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势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理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规避法律法规、滥用劳务派遣工、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职工同工不同酬等突出问题。

    《指导意见》明确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向:逐步控制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规模,保证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积极推进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建设。

    目前在新疆,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现象非常普遍。来自自治区人社厅的统计,一些国有企业、垄断行业、上市公司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有的甚至占到职工比例50%以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建筑业、服务业、通信业、金融业、石油开采业、制造业等领域和部门,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也越来越多地采用这种用工形式。

    针对目前部分劳务派遣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工、用工不规范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引导其采取直接用工方式,逐步减少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规模。落实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引导用工单位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保证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推进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建设,进一步扩大行业协会覆盖面,积极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资质信用考评体系,定期向公众提供劳务派遣单位的信用等级情况,维护劳务派遣市场公平竞争。

    针对当前劳务派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情况,新疆各地人社部门将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户数、被派遣员工人数、被派遣员工的派遣单位和岗位方向、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实现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动态管理。

    目前,对部分用工单位将本单位职工直接转为劳务派遣以及通过“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责任的突出问题,新疆将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肃处理一批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布。

 

链接地址:http://media.workercn.cn/grrb/2012_06/01/GR02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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